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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别于中原传统文化,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2025年首次推出“醒狮+粤剧+功夫”的跨界汇演。惊险刺激的水上飞狮,粤剧与武术的跨界大秀,而当夜幕降临,国潮主题的创意烟花秀闪耀夜空,配合湖畔音乐会演出,为游客带来一场视觉和听觉的多元文化享受。
我们一直在借鉴多种音乐风格,让现代的表达融入传统乐器和音乐。这个不能很生硬,需要思考如何有联系地把它们融合,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跟观众有共鸣,就会有更多人喜欢。
张国清抵达后直接前往事发现场,详细了解应急救援处置情况;随后来到黔西市人民医院,代表党中央、国务院看望受伤人员,仔细询问伤员伤情和救治情况,嘱咐医务人员全力医治。5日凌晨,张国清主持召开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强总理批示要求,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他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牵挂失联人员搜救进展和伤员救治情况,对做好现场搜救、医疗救治、善后安抚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对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深刻汲取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安全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提出明确要求。李强总理作出批示,对搜救失联人员、救治受伤人员、做好家属安抚、事故调查处理和隐患排查整治等作出部署。贵州省和有关方面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强总理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做好后续工作。要调集专业力量千方百计搜救失联人员,确保不落一人。要调配医疗专家和资源全力救治伤员,减少因伤死亡、因伤致残。要用心用情、细致周全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及善后工作。要深入开展事故调查,依法严肃追责。要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青海格尔木平均海拔3000米的戈壁滩上,有一片绵延数10公里的“蓝色海洋”。这里是国家电投黄河公司的光伏电站群,也是全国劳动模范、黄河公司格尔木分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副主任余建昌扎根12年的“青春战场”。
医生介绍,在临床中经常遇到一些家长,无法接受孩子得了哮喘的事实,认为孩子只是年纪小,呼吸系统敏感,长大了就好了,无需用药。实际上,大部分儿童得了哮喘后都需要规范用药才能缓解,并且治疗哮喘的药物虽然属于激素类,但是并不存在明显副作用。
丰富的娱乐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五一“奔县游”热度。5月1日,“村歌唱响自贸港”2025年海南省“村歌”展演活动走进呀诺达热带雨林,为游客带来一场充满乡土风情与自贸港活力的文化盛宴。5月2日,2025年佤族司岗里摸你黑狂欢节在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启幕,人们用天然原料配置而成的涂料相互涂抹表示祝福,“摸”得越黑,代表快乐幸福越长久。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行政诉讼监督是对行政诉讼和行政行为的双重监督,既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维护司法公正,又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依法行政,实现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检察机关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要求,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全面审查的原则,进行“一案三查”。一要审查行政生效裁判是否错误。审查判断生效裁判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有无证明力、证明力大小或者认定事实是否违反逻辑推理或者经验法则;审查判断生效裁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是否违反上位法规定或者违背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还要审查诉讼程序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是否可能影响法院公正审判。对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进行监督纠正;对生效裁判正确的,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维护法院生效裁判的既判力。二要审查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监督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是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既要落实这一原则的要求,也要坚持依法全面审查的原则,即不限于申请人的申请监督请求及理由,而应结合争议焦点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不仅审查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合法性,还审查被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以及申请人诉求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对于违法的行政行为,检察机关能够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启动监督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纠正的,应当依法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对于不宜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予以纠正的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以通过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予以纠正。2021年,《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2024年4月,最高检制定《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过程中,对于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要监督支持;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不宜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的,可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严格规范执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三要审查相对人的实体权益诉求是否正当,规范推进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检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常态化开展。2024年以来,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国务院相关部委,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3+N”工作机制,促进统一相关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标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过程中,要以查清事实、辨明是非作为争议化解的基础,根据案情依法灵活运用监督纠正、以抗促调、促成和解、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回应当事人实体诉求,促进案结事了。要积极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行政争议化解平台,汇聚各方合力有效化解行政争议。